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民族高中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一)
递交时间:2023-03-06 15:46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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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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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略) 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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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苏世 (略)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民族高中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一) (项目编号:E*3001) 各潜在投标人: 苏世 (略) 受招标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 (略) 的委托,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民族高中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有关事项进行澄清,公告如下: 一、澄清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2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设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二期工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民族高中项目工程总承包” 现变更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二期工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民族高中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金额的80%进行支付,合同外(如有,按【罗办发〔2016〕113号,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十六条规定》的通知】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完成后90天内,发包人按与承包人双方认可的结算价支付至97%,合同外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现变更为:“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 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工程款原则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如有,按【罗办发〔2016〕113号,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十六条规定》的通知】执行)。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7%(含已支付工程款),扣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缺陷期满后退回(无息)。”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4)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期限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与承包人进行工程结算,且逾期一天,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工程结算总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四,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签约价的5%。(修改为: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期限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按每天人民币10000元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1%。)” 现变更为:“(4)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期限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与承包人进行工程结算,且逾期一天,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工程结算总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四。” (四)原招标公告中“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建安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0%。”现变更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五)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建安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0% 。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之内,如承包人未提交预付款担保、预付款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具体票种以税务部门规定为准),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抵扣,每次抵扣预付款的10%,在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60%扣完剩余预付款(累计金额包含预付款)。 预付款格式详见附件7。 14.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应采用现金、独立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保险银行保函、工程保函、电子保函,在预付款完全扣回之前,承包人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 现变更为:“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预付款格式详见附件7。 14.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六)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中“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12期,不足部分优先参 (略) 场价、柳州信息价、南宁信息价。”,现变更为:“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1期,不足部分优先参 (略) 场价、柳州信息价、南宁信息价。” 除以上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 (略) 地 址:罗城县东 (略) 联 系 人:覃工 电 话:0778-*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 (略) 地 址: (略) 金城江区江南东路47号 联系人:韦工 电 话:0778-* 监督部门及电话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8-* 交易服务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8-* 招 标 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 (略)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 (略) 2023年3月6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