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办事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符合国家、省、州(市)、县(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
二、审批条件
(一)新建项目准予批准条件:
1.由具备相应咨询资质机构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时应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重特大项目)、国家、省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3.审批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和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审批部门根据论证意见予以审批。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 (略) 江川区城投大楼1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申请材料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形式 | 要求 | 新办 |
1 | 上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文件 | 原件 | 1 | 纸质 | 项目建设单位正式文件 | √ |
2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 | 具备相应咨询资质机构编制 | √ |
3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复印件 | 1 | 纸质 | 新征地项目 | √ |
4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 | 重特大项目 | √ |
5 | 国家、省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 复印件 | 1 | 纸质 | 根据项目要求提交 |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无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送达方式:区发改局行政审批与固定资产投资股直接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监督电话 0877-*
咨询地址: (略) 江川区城投大楼十四楼(区发改局行政审批与固定资产投资股)
投诉地址: (略) 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区发改局行政审批与固定资产投资股。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申报”—“审批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