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芬公安分局电动自行车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展越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8日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NZY-ZFCG-*
项目名称:南芬公安分局电动自行车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台
最高限价:*/台
采购需求:采购电动自行车共计27台,车身大小:长1500mm宽600mm高1000mm(包含及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展越 (略)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展越 (略) 二楼开标室
时间:2024年6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展越 (略) 二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领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的无需提供);以上资料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合格的供应商由评审小组审定。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南芬分局
地址: (略) 南 (略) 145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展越 (略)
地址: (略) 明 (略) 20栋13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融信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展越 (略)
账号:*5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雪梅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