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报来的《冲仑江河岸带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108-*-04-01-*),已取得可研批复,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 (略) 防城区冲仑江中下游流域,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起点:东经108度24分33.584秒,北纬21度50分10.233秒,终点:东经108度27分9.608秒,北纬21度52分8.227秒,用地面积约*.74平方米,项目区域冲仑江右岸护岸全长2483.7m,其中恢复受损河流岸线长度为2251.8m,绿化生态修复工程约*.8平方米以及对应的配套设施工程等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384.*,其中环保投资3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91%。
二、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 (略) 和施工沿线的定期洒水等防治扬尘的工作;禁止随意砍伐、填埋、毁坏施工场界内、外的树木和草地;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应及时恢复植被进行绿化;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内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树林施肥。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车辆进出场时清扫车轮、车身;遮盖蓬布防止漏洒和飞扬;施工场地设置围挡。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开挖土和表土,用于工程建设后绿化覆土、挡墙背后填土;沉渣、污泥回填处理;收集的建筑垃圾,包括废钢筋、废石料等,分类收集,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2年10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