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防城区龙桂顺牛蛙养殖场:
你公司报来的《龙桂顺牛蛙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308-*-04-01-*),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 (略) 防城区滩营乡滩营村利廷组,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度21分19.960秒,北纬21度52分24.242秒。项目占地面积37亩,主要建设内容有养蛙池以及办公宿舍、污水站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养殖牛蛙约20万斤。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8.5 %。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养殖废水经配套的污水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及《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 版二级排放限值后排放;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类标准用于项目周边林地浇灌。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更换池水,及时清捞死蛙送至安全填埋井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应依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规范化掩埋处理;养殖池的底泥采用干式清泥,将池子的水灌溉放空后,暴晒中喷洒除臭剂;在污泥暴晒和滤干过程中要喷洒除臭剂,减少污泥异味产生;厨房油烟采取抽油烟机处理,经处理后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2.0mg/m3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水泵、污水提升泵、排泥泵、溶气气浮机、加药装置、鼓风机、产水泵、反洗泵、回流泵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废包装袋、废弃网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养殖池和沉淀池产生的底泥,外运作农用肥;沉淀池要定期清理,清捞出的底泥放置于底泥堆场进行堆放,滤干后及时外运作农用肥;死蛙每天清捞,送至鱼场喂鱼;医疗废物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并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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