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新疆 (略) 受国家税务总局伽师县税务局的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伽师县税务局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简易磋商采购,现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Y(Z)2024-04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伽师县税务局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本项目需为国家税务总局伽师县税务局提供安保服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份额*.00元,预留份额比例100%。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电子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盖公章)以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
4.投标单位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需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和中国 (略) (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提供 (略) 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截图日期需在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5日,10:00至14:00,16:00至20:00
地点: (略) 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4号三层楼二楼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1:00
地点: (略) 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4号三层楼二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5月22日11:00
地点: (略) 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4号三层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伽师县税务局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伽师 (略) 5号
联系人:朱琼亚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 (略)
地址: (略) 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4号三层楼二楼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化彬霞
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伽师县税务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