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磨房沟建筑用辉绿岩矿采矿权拍卖
出让公告
编号:绵矿招拍挂〔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规定,经平武县人民政府批准出让方案,受平武县人民政府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平武县磨房沟建筑用辉绿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24号
二、采矿权交易平台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涪城区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武县磨房沟建筑用辉绿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辉绿岩
地理位置:平武县江油关镇磨房沟
出让年限: 20年
生产规模:设计生产规模150万吨/年
拟设采矿权有关情况见下表。
采矿权名 称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面积(km2) | 开采矿种 | 开采 方式 | 开采标高(m) | ||
编号 | X | Y | |||||
平武县磨房沟建筑用辉绿岩矿 | 1 | *.66 | *.51 | 0.2747 | 建筑石料用辉绿岩 | 露天开采 | +2500 ~ +2238 |
2 | *.15 | *.51 | |||||
3 | *.15 | *.25 | |||||
4 | *.89 | *.37 | |||||
5 | *.21 | *.39 | |||||
6 | *.44 | *.99 |
资源储量:该矿体赋存于辉绿岩(岩墙)体中,由辉绿岩构成含矿岩系,矿体与辉绿岩(岩墙)体为互为关系,矿体分布于矿区中部,受岩体产状控制,呈岩墙状产出,地表似长矩条形状近似南北展布,宽在450m—600m,在矿区范围内延长约680m,向北过山脊延伸出矿区范围。
(略) (略) 提交的《 平武县江油关镇磨房沟建筑石料用辉绿岩矿详查地质报告》,在拟设采矿权的开采境界范围,标高+2238m以上至+2500m范围内,经估算辉绿岩资源量1038万立方米, 折合3074万吨,剥离废石量33万立方米,折合97.7万吨,剥采比为0.03:1。其中控制资源量608.7万立方米,折合1802万吨,剥离废石量29.6万立方米,折合87.7万吨;推断资源量429.3万立方米,折合1272万吨,剥离废石量3.4万立方米,折合10万吨。控制资源量占总资源量53.76%。
开发利用情况:未开采利用。
资产评估情况:
安置补偿费(不列入起拍价):根据平武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测算(参照2022年征地补偿政策、标准测算,后期实施过程中遇政策、标准变化,以实施时政策、标准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拟设矿区范围内地面附着物、土地补偿费合计约需1900万元(未包含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所需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勘查设计费),具体以实际为准。上述征地补偿项目在矿山出让后按竞得人的开采建设进度、计划分批实施拆迁补偿,竞得人分批缴纳拆迁补偿费用。(未包含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所需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勘察设计费)
地勘及评估费用(不列入起拍价):地质勘查、测绘、出让收益评估等出让前期费用,总计130万元。
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起 始 价:8914.6万元人民币(大写:*仟*佰***万*仟元整)
增价幅度: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竞买保证金:1800万元人民币(大写:*仟*佰万元整)
竞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全额转化为采矿权出让收益,未竞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拍卖活动结束次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营利法人。
2.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人代表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
3.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报名。
4.曾受到吊销采矿许可证行政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未满2 年的采矿权人,不得参与竞买。
(二)相关要求
1.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辉绿岩。主要用作建筑用石料。竞得人需 (略) 开发运营该矿山,18个月内投资建成不低于150万吨/年的生产线,并承诺优先解决当地群众就业,承担社会责任。
2.矿山道路等基础设施、生产设施由竞得人在竞拍取得矿权后18个月内建成。
3.取得该采矿权后,采矿权人须按要求编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边开采边治理,缴存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基金。竞得人须按相关标准建设绿色矿山,并按程序申请评估验收。矿山投入生产18个月内须按程序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库,未在规定时间成功申报进入,矿山停止生产活动,至成功申报纳入后方可恢复生产。在开采活动中造成地质灾害隐患或诱发地质灾害的,必须及时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4.取得采矿权后,采矿权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开采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地使用许可,采矿权人须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并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后方能占用林地(草地)实施开采。
5.采矿权出让后涉及有关安全生产、土地(林地)使用、水土保持、环保、道路修建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工建设。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公开拍卖
拍卖时间:2023年 5月 30 日 14:00(北京时间)
拍卖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拍卖大厅( (略) 涪城区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
六、竞买申请及资格确认:
公告期限: 2023年 4月 27 日至2023年5月 29 日
文件获取:竞买申请人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的“土地矿权专区”查询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索取。
申请报名:竞买申请人请于2023年5月29日12:00前,登*绵阳电子交易系统(http://**)注册后,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携带报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报名。经核实保证金到账且符合申请条件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23年5月29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竞拍,价高者得。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谨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二)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采矿权地质工作程度为详查,矿区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存在一定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因素,谨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九、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平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发布。
十、联系方式
矿业权咨询及踏勘: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0816-*王先生
竞买申请咨询: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0816-*
???????????????????????????????????????????????????????????????????平武县人民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4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