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磐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的通知》(磐农〔2024〕15号)、《关于印发<磐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磐农〔2024〕20号)、《磐安县 (略) 关于下达2024年度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磐农〔2024〕19号)、《磐安县 (略) 关于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磐农〔2024〕155号)、《关于调整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磐农计〔2024〕7号)及各村、业主项目实施情况和中介机构初步造价咨询情况,现将2024年中央省级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方案进行公示,调整后的方案(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形式向 (略) 乡村振兴协调科反馈。
联系人:潘伟安、韩静萍 监督电话:0579-*
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调整方案表.xlsx
磐安县 (略)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