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经开区汉宁路西段道路工程、内江经开区安泰街南段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时间为2022年2月,现场地情况已发生变化,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工程产值将比控制价中的减少约100万元,后期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中标人不因此要求相应补偿的供承诺函。
修改为如下内容: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时间为2022年2月,现场地情况已发生变化,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工程产值将比控制价中的减少约200万元,后期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中标人不因此要求相应补偿的供承诺函。
二、现将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十、其他材料”中: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时间为2022年2月,现场地情况已发生变化,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工程产值将比控制价中的减少约100万元,后期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中标人不因此要求相应补偿的供承诺函。
修改为如下内容: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时间为2022年2月,现场地情况已发生变化,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工程产值将比控制价中的减少约200万元,后期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中标人不因此要求相应补偿的供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3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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