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我厅拟启动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三江源水源涵养功能评估与能力提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及人员相关条件应符合《青海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青科发规〔2021〕31号)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方式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青海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8020/egrantweb/)注册并登录申报。项目申报书模板请前往省科 (略) 站办事大厅下载中心下载使用。
(二)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系统格式认真填写相关基本信息,严格按照管辖权限 (略) 络申报、审核推荐。市、州所属科研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单位应按单位注册 (略) 、州科 (略) 络审核推荐;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所属企业可由园区管 (略) 络审核推荐;省级事业单位、中央驻青科研单位、中央及省直属企业直接向省科 (略) 络审核推荐;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可由所在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直接向省科 (略) 络审核推荐。
(三)在项目申 (略) 上形式审查通过后,须在申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由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的文本材料一式2份(含附件复印件)至青海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四)根据工作职能,青海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五)本项目实行速审速批“绿色通道”,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9日18:00。
三、联系方式:
1.项目受理单位:青海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吴浩 李琴
联系电话:0971-*、*
2.项目管理单位: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 系 人:王杏芳
联系电话:0971-*
附件:青海省重大科技专项2024年度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2024年8月23日
附件
青海省重大科技专项2024年度
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
重点项目:三江源水源涵养功能评估与能力提升关键技术研究
(一)专项背景
三江源被誉为“中华水塔”,是中国乃至亚洲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对国家水资源的贡献极其重要。三江源的高山冰川、湖泊和湿地系统具有巨大的水资源储存和调节功能。近年来,三江源面临着严峻的生态环境挑战,包括气候变暖、冰冻圈退化、径流变异性增加等,不仅威胁到当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也对下游数亿人的用水安全和生态平衡构成了重大影响。开展三江源水源涵养功能评估与能力提升研究,是守护好“中华水塔”,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研究内容
1.三江源气象水文演变及其影响研究。整合汇聚区域气象、水文、生态等卫星遥感、地面监测数据,构建基础信息数据库;研发多源数据融合技术,衍生三江源地区长时序高分辨率融合数据集;建成三江源生态水文 (略) ;开展气象水文演变及其影响研究。
2.三江源生态水文变化及水源涵养功能评估。解析三江源不同典型生态系统变化特征与规律;开展三江源生态-水文-土壤相互作用机理研究;研发三江源水源涵养功能评估技术,揭示典型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时空变化特征与影响因素。
3.气候变化下三江源河湖系统演变及其影响。研发三江源数字河湖及三维水下地形提取技术;发展湖泊水量评估技术,揭示气候变化下三江源河湖水情长时序演变及驱动机制;建立河湖系统水旱灾害风险评估模型,识别典型河湖水情风险源及潜在影响。
4.三江源冰冻圈生态水文演变趋势。构建三江源冰冻圈-生态-水文耦合模型;重构三江源历史长系列冰冻圈及生态水文要素序列,分析其时空变化特征;揭示区域水资源变化的影响因素;预估未来50年区域冰冻圈及生态水文演变趋势。
5.三江源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措施及对策。结合三江源生态水文历史变化及未来演变趋势,构建三江源生态水文知识库;研发集成数据、模型、方法与知识库的生态水文大模型;构建水源涵养 (略) ,提出三江源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措施及对策。
(三)考核指标及预期成果
1.技术指标
(1)三江源生态 (略) :包括但不限于气象、蒸渗、*气通量、径流、土壤温湿度、植被群落等典型生态系统, (略) 观测数据综合分辨率不低于0.5 o x 0.5o。
(2)三江源生态水文数据集: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气象、水文、植被、土壤等,历史数据不少于30年。
(3)三江源地区水源涵养功能评估方法指标:降水预测精度 >90%、主要河流径流模拟精度 > 90%、水土流失模拟精度 >80%、生态系统模拟精度 >80%。
(4)三江源水源涵养 (略) ,平台性能要求:各终端一般页面响应不超过3s;数据服务响应不低于5s。大语言模型首词响应时间一般不超过15s,并行推理数 (略) ,支持工具数量不低于4个,单轮对话最大长度不低于100字。
2.预期成果
(1)三江源生态 (略) 络体系1个、生态水文数据集1套、水源涵养功能评估方法1套、水源涵养 (略) 1个。
(2)发表学术论文10篇;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4件;申请受理发明专利2-3件;培养本领域学术带头人3-5人、研究生15-20人,培训地方技术骨干100人次。
(3)项目执行期内提交政府咨询报告1份。
(四)实施年限
三年。
(五)支持强度
拟资助经费*元,企业为牵头单位申报时,自筹科研经费与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六)项目管理单位
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 系 人:王杏芳
联系电话:0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