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符合(继承)被征收人情况公示
根据《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等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继承”政策之规定,经申请人申请,村委会认定,以下申请人符合“继承”政策。根据规定,现将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公示七日如下:
一、被继承人李广玉于202 (略) 因交通事故去世
二、被继承人李广玉遗留的财产,包括:
有证 (略) : (略) (略) 城西乡兴隆村魏家屯,地籍号:(略)A032-1 。
三、被继承人李广玉于2020年因交通事故去世,李广玉与李保荣为原配夫妻,李广玉与李保荣共生育一个儿子李金祥,亦未收养子女。李广玉及李宝荣的父母均先于二人死亡。
四、继承人表示上述陈述属实,并自愿承担举证及陈述虚假的法律责任。
以上被继承人李广玉名下的土地及地上附属物由儿子李金祥继承并主张权利与征拆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在公示期内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有非婚生子女、不符合法律继承规定的,取消补偿安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再次复查符合补偿安置的,给予补偿安置。对实名举报的 (略) 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公示地点如下:
房屋征拆范围 (略) 和兴隆村委会公示栏
投诉举报电话:0431-(略)
(略) (略) 同心街 (略)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