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台县皇甫谧艾草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
| (略) 灵台县独店镇张鳌坡村 | | 10448.98 |
| 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针灸养生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 | 刘继虎 |
| 1360.67 | | 25 |
| 2024-01-01 |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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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托独店镇张鳌坡针灸小镇建设,概算总投资1360.67万元,种植艾草1000亩,规划占地面积10448.98平方米(15.67亩),建成标准化钢构车间3035平方米,配建检测实验中心、其它建筑150平方米及水、电等附属设施,采购以艾草为主的中药材生产加工、质检等设备17台(组)18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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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沉淀措施后通过化粪池排放至指定地点 |
| 环保措施: 对施工工地和建筑材料堆放现场设置全封闭围挡,对生活、建筑垃圾,对能回收利用的,分检后送往回收站回收利用,其余的垃圾, (略) 政垃圾处理规定,运往垃圾场掩埋处理。 |
| 有环保措施: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选择低噪音机械,合力安排施工时间。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因子主要为施工扬尘。对施工现场100%围挡, 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施工场地适时洒水,确保湿法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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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