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新建石墨烯生产线及锂电池用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线项目
2.建设地点:娄底高新区石马山镇扶贫产业园4栋
3.建设单位: 涟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鑫 (略)
5.项目概况:涟 (略) 拟投资*元于现有厂房南侧新建石墨烯及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线,不新增用地,属于改扩建项目。其中环保投资45.*元,占投资总额的0.5%。??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废气污染源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
表4-1 ?废气污染源情况表
产污环节 | 污染物种类 | 产生量(t/a)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t/a) | 排放方式 | ||
工艺 | 效率% | 是否为可行技术 | |||||
有机废气 | VOCs | 0.0995 | 制备过程采用循环冷却水降温,设备密闭,进出口投料、出料均采取管道负压抽取 | / | / | 0.0995 | 无组织 |
排放标准 | 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非*烷总烃浓度限值 |
(2)源强核算与治理措施
①有机废气
石墨烯浆料制备过程中加入NMP(NMP用量为995t/a),NMP沸点:202℃,化学稳定性和热稳定性较好。本项目石墨烯浆料制备过程采用循环冷却水进行冷却,将温度控制在40℃以下,此状态下挥发的有机废气很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以及类比同类型项目,NMP挥发量约占用量的0.1‰,则NMP的挥发量为0.0995t/a。建设单位拟采用循环冷却水降温,设备密闭,进出口投料、出料均采取管道负压抽取,少量有机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3)监测计划
表4-2 ?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计划 |
无组织废气 | 厂房外1m | VOCs | 每半年一次 |
(4)废气排放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VOCs,通过控制生产温度,采用循环冷却水进行冷却,降低VOCs挥发量,建设单位拟对生产设备进行密闭,进出口投料、出料均采取管道负压抽取,少量有机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1)废水污染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石墨烯制备废水。具体源强如下:
表4-3??废水污染源情况表
序号 | 废水类型 | 产生量 (m3/a)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 (m3/a) | 排放方式 | 排放去向 |
1 | 生活污水 | 162 | 化粪池 | 0 | 不外排 | / |
2 | 石墨烯制备废水 | 900 | 中和沉淀池,蒸干机 | 0 | 不外排 | / |
3 | 循环冷却水 | 15 | / | 0 | 不外排 | / |
4 | 纯水制备浓水 | 323 | / | 308 | 雨水排放口 | 排 (略) |
(2)源强核算与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
厂区新增员工人数为15人,年工作时间300天,生活用水量参考《湖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以45L/人?d计,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202.5m3/a,废水产生量按给水量的80%计,计算可知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2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专管纳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涟水。
②石墨烯制备废水
本项目石墨烯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水包括在固液分离过程产生的含酸废水、洗涤纯化过程产生的洗涤废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含酸废水产生量约为300m3/a;产品需经过两次洗涤,每洗涤一次废水产生量约为300m3/a,则洗涤废水产生量为600m3/a;即本项目石墨烯制备废水产生量为900m3/a。石墨烯制备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压滤机,建设单位拟于中和沉淀池中投加熟石灰(Ca(OH)2),与其中的*反应生产硫酸钙,生成的硫酸钙以石膏形式析出,经压滤机脱水后,部分石墨烯制备废水进入石膏,其余由蒸干机蒸干。
③循环冷却水
项目石墨烯导电浆料制备过程需使用冷却水使温度保持在40℃以下,冷却水用量约为1m3/d,蒸发损耗量0.05m3/d(15m3/a),需补充新鲜水。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④纯水制备浓水
项目采用纯水器制取纯水,制水效率约为65%,即浓水产生率约为35%。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石墨烯制备用水约为650m3/a,则浓水产生量约为323m3/a,主要污染物为无机盐和悬浮物,无有毒有害物质,15m3用于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其余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园 (略) 。
表4-4??项目废水污染物产排量一览表
污染源 | 污水量m3/a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情况 | 厂区总排口排放情况 | 污水处理厂排放情况 | |||
产生浓度 (mg/L) | 产生量 (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
生活污水 | 162 | COD | 400 | 0.06 | 250 | 0.04 | 50 | 0.01 |
BOD5 | 300 | 0.05 | 120 | 0.02 | 10 | 0.002 | ||
SS | 300 | 0.05 | 150 | 0.02 | 10 | 0.002 | ||
* | 30 | 0.005 | 15 | 0.005 | 5 | 0.001 | ||
全厂 | pH | 6-9 | / | |||||
COD | 50 | 0.01 | ||||||
BOD5 | 10 | 0.002 | ||||||
SS | 10 | 0.002 | ||||||
* | 5 | 0.001 |
(2)监测计划
表4-5 ?废水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排放标准 |
废水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pH、COD、BOD5、SS、* | 每半年监测一次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表4三级标准 |
(3)废水排放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娄底高新区石马山镇扶贫产业园4栋, (略) 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涟水。项目区域排水管道的铺设也已建成, (略) (略) 能够顺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已达到2.*t/d。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厂区主体工艺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涟水河。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54m3/d,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仅占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的0.0023%。 (略) 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负荷造成冲击。
3、噪声
(1)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针对噪声产生特点,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具体噪声源强见表4-6。
表4-6 ?项目噪声源情况表
序号 | 声源 | 数量 | 噪声源强(dB(A)) | 运行工况 | 防治措施 | 治理后声级(dB(A)) |
1 | 超声防腐反应釜(1000L) | 10组 | 75 | 间歇 | 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时间,基座减震,优化布局 | 65 |
2 | 真空还原反应釜 | 10组 | 75 | 间歇 | 65 | |
3 | 膜过滤分离体系 | 10组 | 70 | 间歇 | 60 | |
4 | 加热反应釜(1000L) | 10组 | 75 | 间歇 | 65 | |
5 |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 1台 | 65 | 间歇 | 55 | |
6 | 纯水器 | 1台 | 65 | 间歇 | 55 | |
7 | 真空过滤机 | 5台 | 70 | 间歇 | 60 | |
8 | 真空混料釜 | 5组 | 70 | 间歇 | 60 | |
9 | 研磨机 | 2台 | 75 | 间歇 | 65 |
(2)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主要集中在厂区西南,拟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点源衰减(随距离衰减)公式:
式中:Lp(r)——预测点的噪声值;
Lp(r0)——参照点的噪声值;
r、r0——预测点、参照点到噪声源处的距离。
噪声叠加公式:
式中:——预测点处的等效声级,dB(A);
——第个点声源对预测点的等效声级,dB(A)。
(3)预测参数
噪声点位距离各厂界距离如下表所示:
表4-7 ?本项目噪声预测参数表 单位:距离(m) 声级/贡献值dB(A)
噪声源 | 治理后噪声级 | 距离厂界距离和贡献值 | |||||||
厂界东 | 厂界南 | 厂界西 | 厂界北 | ||||||
距离 | 贡献值 | 距离 | 贡献值 | 距离 | 贡献值 | 距离 | 贡献值 | ||
设备噪声 | 71.3 | 37 | 39.9 | 13 | 49.0 | 21 | 44.9 | 15 | 47.8 |
合计 | / | 39.9 | / | 49.0 | / | 44.9 | / | 47.8 |
(4)预测结果
本项目各厂界预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4-8 ?项目实施后全厂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dB(A)
测点序号 | 昼/夜 | 现有工程贡献值 | 本项目贡献值 | 预测值 | 标准 | 评价结果 |
东厂界Z1 | 昼 | 63.0 | 39.9 | 63.0 | 65 | 达标 |
南厂界Z2 | 昼 | 64.4 | 49.0 | 64.5 | 65 | 达标 |
西厂界Z3 | 昼 | 64.0 | 44.9 | 64.1 | 65 | 达标 |
北厂界Z4 | 昼 | 58.8 | 47.8 | 61.8 | 65 | 达标 |
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固定声源在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密闭及厂房隔声等综合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营运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为避免噪声扰民,本项目应采取以下噪声治理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项目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
②加强设备养护管理和员工教育建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项目单位只要落实上述噪声治理措施,提高环保意识,对项目周边的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就可以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5)监测计划
表4-9 ?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计划 |
噪声 | 厂界噪声 | 等效A声级 | 每季度一次 |
4、固体废物
(1)固废污染源
表4-10 ?本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表 ?单位:t/a
名称 | 属性 | 形态 | 危险特性 | 产生量 (t/a) | 利用/处置量(t/a) | 污染防治措施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固态 | / | 2.25 | 2.25 |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石膏 | 一般固废 | 固态 | / | 750 | 750 |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副产品定期外售 |
废包装材料 | 危险废物 | 固态 | HW49 | 3 | 3 |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
(2)源强核算及处理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石膏、废包装材料。
①生活垃圾:本项目新增员工15人,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计,则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7.5kg/d(2.25t/a),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②石膏
本项目石膏主要来自中和沉淀池沉渣压滤,少部分来自滤液蒸发结晶。建设单位拟于中和沉淀池中投加熟石灰(Ca(OH)2),与其中的*反应生产硫酸钙沉淀,反应方程式为:*+Ca2+=CaSO4↓,CaSO4以石膏(CaSO4·2H2O)形式存在,经过压滤脱水后,石膏含水率约为60%;溶于滤液中CaSO4经蒸干机蒸干,产物为CaSO4·2H2O。本项目石膏(纯度达到98%以上)产生量约为750t/a,作为副产品定期外售。
③废包装材料
化学品原材料包装产生量约为3t/a,属于编号为HW49的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石膏、废包装材料。
生活垃圾:本项目共产生生活垃圾2.25t/a,项目生活垃圾均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石膏产生量为750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本次改扩建拟新增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石膏定期外售,一般固废暂存间能容纳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石膏。
危险废物: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包装材料,本项目共产生废包装材料3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周期不得大于1年,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本次改扩建拟新增20m2危废暂存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能容纳现有工程以及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的前提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管理计划
定期检查台账统计资料,每月统计向环保部门报告,作好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处理量、贮存量、处置量等运行记录清单。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地下水、土壤的污染途径主要包括液态物料泄漏下渗,废水漫流等。液态物料泄漏下渗、废水漫流通过采取分区防渗进行控制。根据污染物泄漏途径和位置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非污染防治区。
重点防渗区:化学品原材料区。
重点污染区防渗措施:地面地基采取三合土铺底,在上层铺 10~15cm 厚的防渗水泥浇底,中埋止水带、高密度聚*烯(HDPE)防渗衬层,地面使用耐酸水泥,缝隙用环氧胶泥勾缝并涂刷地坪漆。
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范围主要包括除去重点防渗区以外的生产车间等。
一般防渗区防渗措施:一般污染防治区可采用在抗渗混凝土面层中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2年8月30日至9月 (略) (略)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涟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建石墨烯生产线及锂电池用石墨烯导电浆料生产线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3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