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YX
二、项目名称: (略) 管理“云监控”平台摄像头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略) 百色分公司 | (略) (略) 电信大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管理“云监控”平台摄像头租赁服务项目 | (略) 管理“云监控”平台摄像头租赁服务项目 | (略) (略) 、公园、 (略) 段节点设置175个高清摄像头和58个超清摄像头,对城区占道经营、车辆违规停放、私拉乱挂横幅、 (略) (略) 、 (略) 政公 (略) 乱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提交服务成果;租赁服务期限三年;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雪梅(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孔晓昱,吴玉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广西优信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凌云县新秀社区西溪小区338号
联系方式: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优信 (略)
地 址: (略) 右江区龙景 (略) 龙景新都三楼
联系方式:0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苗
电 话: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