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产业发展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科教办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科教办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1-*-89-01-*
二、为完善园区污水管网功能, (略) 污水整治工作,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科教办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产业发展办公室。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产业园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工程拟对科教办范围内住宅小区雨污水管网实施排查监测、清淤疏浚和优化改造;对破损、渗漏和接错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挖除新建和修复对破损的检查进行修复或新建;恢复相关水泥和沥青路面、人行道等现状设施(项目具体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规模和建设内容为准)。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概算5000万元(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以总投资招标控制价(概算)评审结果为准),资金来源为科教办财政预算安排。
六、项目单位应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七、项目招标: (略) 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八、项目能耗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第六条以及《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属“节能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范围。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及相关要求规范建设。项目应落实节能、节水各项措施,工程材料、技术方案等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九、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科教办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科教办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科教办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无需办理选址规划的情况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联合评审办公室对《科教办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核备案意见、《科教办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评审意见》等文件。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接文后,请你单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在满足《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安全、水利、市政、文保、控源截污、 (略)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要求。项目未取得和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