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略) :
根据《 (略) 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 (略) 城口 (略) (略) 关于提前下达 *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城委农办〔 * 〕38 号)和县农业农村工委 * 年第2次会议研究同意,安排中央衔接资金87 (略) 口县 (略) 口老腊肉产业链项目(续建),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猪肉精细分割线2条;升级完善溯源体系; (略) 2个;生猪运 (略) 2个;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作坊15个;收购商品猪; (略) 口老腊肉加工的优良种猪等。现将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请各乡镇街道组织辖区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扶持环节和标准
1.猪肉精细分割线: (略) 房、肉品包装间、材料间等,购买猪肉分割生产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冻库和冷藏库等相关设施设备。全县建2条生产加工线,扶持标准为总投入的50%,财政拟补助资金共不超过 * 万元。
2. (略) :建设种猪舍、后备母猪舍、产仔舍等各类圈舍; (略) 理设备、饲喂、消毒、防疫等设施设备,引进优良种猪。全县建2个,扶持标准为圈舍 * 元/平方米,设备总投入的50%,原种种猪 * 元/头,财政拟补助资金共不超过 * 万元。
3.良种引进:引进优良能繁母猪和种公猪。全县引进种猪 * 头,扶持标准为购买种猪总价格低于 * 元/头,按实际购买价格补贴,高于 * 元/头时按 * 元/ (略) 补贴,财政拟补助资金 * 万元。
4.生猪运 (略) :建设洗消室、购置泡沫清洗机、高压冲洗机等清洗消毒设备、配备污水污物收 (略) 理设施设备。全县建2个,扶持标准为总投入的50%(村集体或具有一定公益性作用的单位建设可提高到70-80%),财政拟补助资金共不超过 * 万元。
5.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作坊:打造“城口老腊肉”生产加工作坊, (略) 口老腊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 (略) 和农文旅融 (略) , (略) 口老腊肉产品5吨。全县建15个,每个补助5万元,拟财政补助资金75万元。
二、申报对象条件
良种引进申报对象须具备或验收时已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其他环节的申报对象为生猪养殖、加工的农户、 (略) (略) 等经营主体或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建设期限及补助方式
项目原则上在 * 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及验收。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市县级其他财政补助资金。
四、申报时间和资料要求
请各乡镇街道于 * 年3月14日前统一将申报资料(项目实施方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略) 口县农 (略) (略) (一),同时报送项目实施方案电子件,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晓、余世琼,联系电话: *** ,邮箱: * q.com。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城口 (略)
* 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