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自然资规告字[202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惠民县人民政府批准,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上挂牌方式出让2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增价幅度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不动产单元号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4-M042 | 惠民 (略) 以西、 (略) 以南 | * | 商业 | 40 | 不小于1.2,不大于2.5 | 不大于40 | 不小于20 | 5 | 7229 | 1446 | *GB*W* |
2024-M043 | 惠民 (略) 以西、 (略) 以南 | * | 商业 | 40 | 不小于1.2,不大于2.5 | 不大于40 | 不小于20 | 5 | 2925 | 585 | *GB*W* |
2024-M044 | 惠民 (略) 以西、 (略) 以南 | 6459 | 体育 | 50 | 不大于0.5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5 | 1745 | 349 | *GB*W* |
2024-M050 | 惠民 (略) 以北、 (略) 以东 | 2406 | 商业 | 40 | 不小于1.2,不大于2.5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0 | 2 | 650 | 130 | *GB*W* |
2024-M051 | 惠民 (略) 以北、 (略) 以东 | 2669 | 居住 | 70 | 不小于1.0,不大于1.8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2 | 720 | 144 | *GB*W* |
2024-M052 | 惠民 (略) 以北、 (略) 以东 | 1684 | 商业 | 40 | 不小于1.2,不大于2.5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0 | 2 | 456 | 91 | *GB*W* |
2024-M053 | 惠民 (略) 以北、 (略) 以东 | 2962 | 居住 | 70 | 不小于1.0,不大于1.8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2 | 800 | 160 | *GB*W* |
2024-M054 | 惠民 (略) 以北、 (略) 以东 | 3874 | 居住 | 70 | 不小于1.0,不大于1.8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5 | 1046 | 209 | *GB*W* |
2024-M055 | 惠民 (略) 以北、 (略) 以东 | * | 居住 | 70 | 不小于1.0,不大于1.8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5 | 3912 | 782 | *GB*W* |
2024-M056 | 惠民 (略) 以北、 (略) 以东 | 3659 | 居住 | 70 | 不小于1.0,不大于1.8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2 | 989 | 198 | *GB*W* |
2024-M057 | 惠民 (略) 以北、 (略) 以东 | 5844 | 居住 | 70 | 不小于1.0,不大于1.8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5 | 1579 | 316 | *GB*W* |
2024-M058 | 惠民 (略) 以北、 (略) 以东 | * | 居住 | 70 | 不小于1.0,不大于1.8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5 | * | 2316 | *GB*W* |
2024-M059 | 惠民 (略) 以南、 (略) 以东 | * | 居住 | 70 | 不小于1.0,不大于1.8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5 | * | 2089 | *GB*W* |
2024-M061 | 惠 (略) 以西,东关街以北 | * | 商业 | 40 | 不小于1.2,不大于2.0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0 | 5 | 4239 | 848 | *GB*W* |
2024-M062 | 惠民 (略) 以东、 (略) 以南 | * | 工业 | 50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 | 7578 | 1516 | *GB*W* |
2024-M063 | 惠民县胡 (略) 以东、G22O以北 | * | 工业 | 50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 | 7880 | 1576 | *GB*W* |
2024-M064 | 惠民县胡集镇新武大道以东、 (略) 以南 | * | 工业 | 50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 | 1626 | 325 | *GB*W* |
2024-M072 | 惠民 (略) 以东, (略) 以南 | 3141 | 商业 | 40 | 不小于1.2、不大于2.0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0 | 2 | 848 | 170 | *GB*W* |
2024-M073 | 惠民 (略) 以东, (略) 以南 | 3352 | 商业 | 40 | 不小于1.2、不大于2.0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0 | 2 | 906 | 181 | *GB*W* |
2023-M066 | 惠 (略) 以西、 (略) 以东 | * | 居住 | 70 | 不小于1.2、不大于2.0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5 | 7186 | 7186 | *GB* |
* | 商业 | 40 | 不小于1.2、不大于3.0 | 不大于60 | 不小于10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用地项目说明
1、2024-M062号、2024-M063号、2024-M064号地块按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亩均产出、单位能耗GDP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惠政办字【2018】109号)文件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惠民县工业“标准地”出让4个文件的通知》(惠自然资规字【2019】71号)文件规定行业标准执行。
2、2023-M066号地块、2024-M051号地块、2024-M053号地块、2024-M054号地块、2024-M055号地块、2024-M056号地块、2024-M057号地块、2024-M058号地块、2024-M059号地块采用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40 %,装配率 50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滨建建字[2020]37号)和关于进 (略) 新供地房地产开发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比的通知× 滨建设字[2022]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惠建发[2023]6号)执行。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城中村改造等项目和学校、医院、幼儿园等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新供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占该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且装配率不低于50%。
四、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略) 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 (略) 网站(http://**)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公告所涉及地 (略) 上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 (略) 311办 (略) (略) 三楼信息录入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系统使用)。
六、竞买申请人须在2024年9月19日17时00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7时00分00秒。
七、网上挂牌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8时至2024年9月21日17时。
八、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略) (略) 上挂牌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确定为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43—*
(略)
咨询电话:0543—*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43—*、0543-*
2024年8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