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城泰(贵州) (略) 作出 (略) 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城泰(贵州) (略)
2、地址:贵 (略) 水城县双水街道黄 (略) 世纪雅苑
二、基本情况
城泰(贵州) (略) 已于2023年8月25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该公司在失信被执行期间(2023年9月7日)违规参与务川县砚山镇 (略) 灯治理项目投标且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投标资料中“年度审计报告查询真伪二维码”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报告核验码”均不能正常查询、核验)。
以上事实,有“信用中国”公布城泰(贵州) (略)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黔财法〔2023〕8号)中“贵州省财政领 (略) 罚裁量权基准-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四、处罚结果
1、处以审定金额8‰的罚款,共计人民币#仟#佰元三角#分(¥6500.39),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两年三个月;
2、没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万#仟#佰###元#角#分(¥#.64)。
五、处罚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六、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务川自 (略)
2、联系人:吴明艳
3、联系电话: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