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年产4.2万吨卫材用双组份低熔点复合短纤维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浙江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略) 亦木环境治理中心
地理位置: (略) 长寿区
说明: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的要求文件要求,浙江 (略) 组织开展了年产4.2万吨卫材用双组份低熔点复合短纤维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验收组认为:年产4.2万吨卫材用双组份低熔点复合短纤维项目一期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履行了工程建设期水土保持法定义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