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8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潘庄镇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宁河区潘庄镇2022年度*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8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1848.*万元,招标人为 (略) 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亩
2.2.建设地址: (略) 宁河区潘庄镇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 宁河区潘庄镇2022年度*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略) 宁河区潘庄镇2022年度*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05 月 31 日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宁河区潘庄镇2022年度*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配置(1)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无在施工程记录,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无在施工程记录;(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且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以上项目人员及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41号、1091号及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 6、投标单位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单位若为法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 (略) 完成项目关注:(http://**)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9-19 09:00:00至2022-09-23 17: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本 (略) 上投标确认,通 (略) 关注本项目后请与 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报名及获取文件事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10-09 09:30:00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30 分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 (略) 农村产权 交易所
递交地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略) 宝坻区钰华街 106 号 6 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10-09 09:30:00
开标地点: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宁河区潘庄镇
联系人:窦子凯
联系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博鉴 (略)
地址: (略) 南开 (略) 508 号建材大厦B座二层
联系人:赵玲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