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项目编号:玮元-A *** -HH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 (略) 门批准,现对 (略)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技术 (略) 公开采购,采购人为绿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云 (略) 有限公司。
2.项目编号及内容
2.1项目名称: (略)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技术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 (略) 境内。
2.3项目资金来源:自筹、上级拨款。
2.4项目预算:374.048万元。
2.5采购内容:
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
(一)准备工作 | 资料收集 | 县 | 1 | ||
编写实施方案 | |||||
编制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方案) | |||||
工作底图制作 | |||||
数据检查分析 | |||||
(二)数据规范化整理 | 1、数据清理 | 县 | 1 | ||
2、建设用地使用权 | 基本经费 |
| 县 | 1 | |
档案数据整理 | 纸质档案数据整理 | 宗 | 9840 | ||
空间数据整理 | 纸质空间数据整理 | 宗 | 9840 | ||
矢量数据整理 | 宗 | 9840 | |||
登记信息整理 | 非电子登记信息 | 宗 | 9840 | ||
3、 (略) 有权 | 档案数据整理 | 非电子档案数据 | 单元 | 8894 | |
空间数据整理(自然幢) | 纸质数据整理 | 单元 | 8894 | ||
矢量数据整理 | 单元 | 8894 | |||
楼盘表整理 | 非电子化楼盘数据整理 | 单元 | 8894 | ||
| 非电子登记信息 | 单元 | 8894 | ||
4、外业补充调查、测量及补录 | 宗 | 10000 | |||
5、宗地统一代码编制 | 县 | 1 | |||
(三)坐标转换 | 县 | 1 | |||
(四)原始库生成 | 县 | 1 | |||
(五)数据联合关联 | (略) 有权数据整合关联 | 县 | 1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整合关联 | |||||
房产登记数据整合关联 | |||||
(六)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 县 | 1 | |||
(七)工作总结文档编制 | 县 | 1 | |||
(八)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成果检查、汇交及验收 | 县 | 1 | |||
(九)质量控制 | 县 | 1 | |||
(十)其它不可预见经费 | 县 | 1 |
2.6项目内容:
(1)按不动产登记数据建库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有关规定等,充分调研国土、房产登记数据现状,分析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按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方案的总体目标和架构要求,编制标准规范的建库方案,确保数据完整入库。(2)根据分片整合与应急单件整合相结合的原则,对 (略) 存量不动产 (略) 整合入库,实现统一登记。(3) (略) 入库质检合格后,将建库软件移交 (略) 使用,并培训 (略) 相关工作人员。( (略) 文件第四章)。
2.7项目工期:项目完成时间要求为2017年10 (略) 完成并通过验收。供应商要根据项目需求、范围以及投入成本项目的实施力量给出详细的时间进度安排及进度控制措施。
2.8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 (略) 省相关规定,满足 (略) 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的相关要求。
2.9数据库要求:达到 (略) 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下列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
3.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若是 (略) 则提供成立至今至少1个月财务报表),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 * 年任意3个月 (略) 保证明材料)。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问题(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此作出书面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略) 贿受贿相关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
3.6具 (略) (略) 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具有不动产测绘中的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专业子项、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
3.7具备省级 (略) 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3.8拟任项目负责人:测绘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有一项确权登记项目或者不动产登记项目的类似业绩, (略) 保证明。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 08 月 11 日至2017 年 08 月 17 日,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 *** )凭企业数字证书(CA)报名,系统内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 08 月 11 日至2017 年 08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 (略) 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测绘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省级 (略) 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或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到蒙自市云霞路 (略) 苑小区11- (略) 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 08 月 31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略) 公 (略) ,投标文件递 (略) 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现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网址:http:/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 (略) 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 (略) 公 (略) 。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略) (略) 、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绿春 (略)
地 址: (略) 迎春路171号
联 系 人:陈永学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云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云霞路 (略) 苑小区11-1号
联 系 人:侯顺才
电 话: *** ***
邮 箱: * q.com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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