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市生活垃圾应 (略)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编号:E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市生活垃圾应 (略) (项目名称)已由 (略) 市 (略) 以关于 (略) 市生活垃圾应 (略) (略)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市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略) 市 (略) 。 (略)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 (略) 。
2. (略) 范围
项目名称: (略) 市生活垃圾应 (略) 工程总承包(EPC)
工程地点: (略) 市原马 (略) 地块, (略) 市 (略) 路以南,马 * 公路以东,泰常路以北,长 (略) 路以西
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 * 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投资 * 万元,工程费投资 * 万元)。
建设用地面积为 * 1m2,应急生活垃圾填埋规模: * t/d,库容: * 万m3
招标范围: (略) 市生活垃圾应 (略) (包括垃圾填埋库区、生活生产管理区、渗沥液调节池、 (略) 理站及相关辅助设施)的勘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 (略) 等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内容,即为交钥匙工程。
付款方式: (略) 施工付合同价的 * %,填埋库区具备铺设水平防渗系统条件且附属土建结构封顶付合同价的 * %,水平防渗系统 (略) 有设备安装完成付合同价的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 * %,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结清余款。
补偿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略) 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当投标人为设计单位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当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 * 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 * 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 * :
①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投标人在 * 日后(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承担过 * 万元及以上生活垃 (略) (含防渗工程)的设计或施工。
(2)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 (略) 为正在公示(公告)期间的;
(3)投标人不得被列 (略) 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 * ] * 号文。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 (略) 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每日上午8: * 至 * : * ,下午 * : * 至 * : * 时( (略) 时间,下同), (略) 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下列材料
根据泰建招〔 * 〕2号《 (略) 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① (略) 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略) 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略) 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 * ] * 号文规定)。
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 * http:/ *** 查询(泰建招〔 * 〕2号《 (略) 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5.1本工程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 日9: * 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市曾涛路6号 地址: (略) 市公 (略) * 室
联系人: 周亚 联系人:钱 钱
电话: *** 电话: ***
* 年 * 月 * 日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略) 文件规定的暗标格式编制;
报价唯 *
只能有 * 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等;工程总承包项目 (略) 会保险 (略) 规定要求。
联合体协议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2.4、3.2.5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略) 分:
投标报价: * 分
(略) 分:
设计方案: *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文件<3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按照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并标明排序,取报价的次低值、次高值和中间值 * 者的平均值计算出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中间值为排序序号为n/2对应的投标报价(n为有效投标文件的家数),若n为奇数时,中间值为排序序号为n/2+0.5对应的投标报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略) 分
2.2.3
(1)
投标报价
( * 分)
报价得分计算: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基准价修正方式: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情形而改变, (略) 评审错误的除外。
(略) 分
2.2.4
(1)
设计方案( * 分)
设计说明(0-3分)
①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②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③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④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
技术方案(0-6分)
①总体布置方案。
②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③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
设计深度(0-3分)
① (略) 文件第 * 章发包人要求。
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0-2分)
① (略) 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②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③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经济分析(0-1分)
①概算文件编制内容是否完整、合理。
②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③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④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注:2.2.4(1)条的 (略) 有设计方案评委的打分去掉 * 个最高分和 * 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投标报价得分仍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略) 分: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 分:
(1)设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略) 分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略) 分评分标准
(1)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招标人的准备工作
(1) (略) 代理机 (略) (略) 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 (略) 控制价等;
(2) 查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的记录。查询地址(包括但不限于):“ (略) 网”(http:/ *** );
(3)查询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为记录。查询地址(包括但不限于): “ (略) 网” *** )、“江 (略) 乡建设厅” *** )、“ (略) 市公共资 (略) ” (http:/ *** );
(4) 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 (略) 人名单。查询方式:登 *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 (略) 人查询。
(5)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 (略) 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3.1. (略) 的准备工作
(1) (略) 成员 (略) 时,须填写评标专家回避确认表,以确认参加本次评标工作无需要回避的情况。
(2) (略) 主任。 (略) 人直接确定。 (略) 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略) 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3) (略) 的分工: (略) * 般分为资格审查组、商务组和技术组,如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则不分技术组。资格审 (略) 全体成员组成。
(4) (略) 文件, (略) 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相关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表格不 (略) 需时, (略) 应补 (略) 需的表格。
3.2 初步评审
3.2.1 (略) 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详细评审
3.3.1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认定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价的办法为:投标人的投标报 (略) 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平均值的 * %的, (略) 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投标,其 (略) 理。
3.3.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3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B;
3.3.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3.4 投标人得分=A+B。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4.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 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5.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6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略) 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略) 理:
3.6.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 * 的,视作投标人放弃投标。
⑴投标截止时间止,无法确认其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
3.6.2初步评审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略) 理:
⑴按照本章第2.1.1款列出的形式性评审标准,出现 * 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⑵按照本章第2.1.2款列出的资格评审标准,出现 * 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⑶按照本章第2.1.3款列出的响应性评审标准,出现 * 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3.6.3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略) 认定为无效报价的。
3.6.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6.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略) 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 * 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6. (略) 人要求的;
3.6.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略) 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3.6.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6.9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略) 理,并视为串通投标, (略) (略) (略) (略) (略) 理: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者同 * 个人编制的;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 * 人的;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异常 * 致或报价组成异常 * 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6. *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 (略) 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略) 文件规定的办法重新审查, (略) 文件规定的标准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