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矿山 (略) 澄清公告
关于锡矿山 (略) 南矿浮选尾 (略) 置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24-XKSFW-053)做以下澄清:
1.投标人资质要求第3点“具有一 (略) 置主体资质和技术能力,处置利用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排污许可和环评资 (略) 置资质单位的委托书)”澄清为:具有一 (略) 置主体资质和技术能力,处置利用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排污许可和环评资料)。
2.评选流程初步评审表第2项“是否具有一 (略) 置资质和技术能力( (略) 置资质单位委托书)”澄清为:是否具有一 (略) 置资质和技术能力。
3.其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