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8略项目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略文件相关规定,略,略文件的补充和修改,略文件阅读,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1、原招标公告中的附件1及附件2相关内容附后;
2、招标文件获取由“2017年12月 9日至2017年#月#日9时30分止(X时间,下同)”变更为
“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9时30分止(X时间,下同)”;
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17年#月#日9时30分”变更为
“2017年#月#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不变。
略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略文件表略,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 人:X市X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17年#月#日
附件1: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勘察资质:略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1)略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略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具备工略业专业资质,其专业应包括通信信号专业、电气化专业和桥梁专业资质。(具备其中(1)(2)(3)项资质中任一资质。) |
备注: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需提供以上有效证件的原件。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略门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3年内至少完工过1个类似项目(公X横跨铁路或铁X)工程设计业绩的。 |
备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果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须同时提供略批复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该项业绩评委不予认可。 |
附录3 A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X专业,从事类似设计工作年限8年及以上,担任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5年及以上。 |
桥涵 分项负责人 | 1 | 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X专业,从事桥涵设计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 |
工程地质勘察 分项负责人 | 1 | 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 |
备注:提供上述人员提供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原件 |
附录3 B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1]
人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 | / | /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略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略分。略将在评审时对此略复核,略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
附录5 联合体投标
要 求 |
(1)略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略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略人;联略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略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附件2: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I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同时具备: 勘察资质:略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1)略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略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具备工略业专业资质,其专业应包括通信信号专业、电气化专业和桥梁专业资质。(具备其中(1)(2)(3)项资质中任一资质。) | |||||||
类似项目业绩 | 近3年内至少完工过1个类似项目(公X横跨铁路或铁X)工程设计业绩的。 | |||||||
项目负责人 | 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X专业,从事类似设计工作年限8年及以上,担任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5年及以上。 | |||||||
其他人员 | 略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 |||||||
信誉 | 略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略分。略将在评审时对此略复核,略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2.3 | 第一信封初步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略第5.1款规定 | |||||
参加开标会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1项规定 |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文件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项目完成期限 | 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权利义务 | 投标函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其他要求 | (1)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5 (3)项规定的情形(仅当采用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开标适用); (2) 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 | |||||||
2.11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略为的; (3)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2.5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
(1)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35 分 | ||||||||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18分 | |||||||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0分 | |||||||
c. 投标人的信誉 | 7分 | |||||||
(2)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55分 | ||||||||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5分 | |||||||
e.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分 | |||||||
g.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
h.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
i.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
2.7 |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4)目规定 | |||||||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内容规定,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报价 | (1) 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略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且报价唯一; (2) 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 |||||||
2.9 | 第二信封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
2.10 |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
(3)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 10分 | |||||||
j. 投标价 | 10分 | |||||||
2.11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略为的; (3)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2.12 | 评标排序 | 略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略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得分较高的优先;第一信封得分也相同的以第二信封投标价得分高的优先;投标价得分也相同的,以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在先的优先。 | ||||||
2.13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三名,若不足三名,则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
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18分 | 业绩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近3年内至少完工过1个类似项目(公X横跨铁路或铁X)工程设计业绩每增加1个的加4分(1个业绩同时包含勘察或设计的,按1个计算),最多加8分。 (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果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须同时提供略批复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该项业绩评委不予认可。) | |||||
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6分; 2、项目负责人每具备1条桥梁勘察或设计业绩的加1分,最多加2分; 3、其他负责人每具备1条桥梁勘察或设计业绩的加0.5分,最多加2分。 (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果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须同时提供略批复的原件扫描件) | |||||
c. | 投标人的信誉 | 7分 | 投标人的信誉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得5分。获得由省级略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或同类其他设计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表彰证书原件扫描件) | |||||
d.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5分 | 对本招标项目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正确的得基本分9分,略根据其理解深度酌情加分,最多加6分。 | |||||
e.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分 | 对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及措施正确的得基本分9分,略根据其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及措施酌情加分,最多加6分。 | |||||
f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略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略根据其工作量及计划进度的划分细度及安排合理性酌情加分,最多加4分。 | |||||
g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对本招标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合理的得基本分6分,略根据其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的略性酌情加分,最多加4分。 | |||||
h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后续服务人员的数量、资格和能力能满足本项目需要,得基本分3分,略根据其投入后续服务人员的数量、职称及保证措施酌情加分,最多加2分。 | |||||
i. | 投标价得分 | 10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 +偏差率×100×E2。 其中其中略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F =10,E1= 1 ,E2=0.5。 | ||||||||
[1] 略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