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监督管理中,发现天津 (略) 、众福恒业人力资源(天津)有限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分别于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5日到期且未在规定时限办理延续,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及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我局决定注销天津 (略) 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编号:(略))、众福恒业人力资源(天津)有限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编号:(略))。
特此通告。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