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和县文化润疆工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项目--2023年新和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氛围营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C(TP)-*
项目名称:新和县文化润疆工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项目--2023年新和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氛围营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和县文化润疆工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项目--2023年新和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氛围营造)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主次干道制作公益宣传牌、商业街制作公益宣传牌、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制作、道德模范专题展厅、小区氛围营造、文化墙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资格证明,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3)缴纳社保证明(供应商提供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含委托人或法人))及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完税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中小微企业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8)提供近一年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前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新和县委宣传部
地 址:便民服务中心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如诚 (略)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新城广场1号楼1单元15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逍霄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