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 (略) 将于2024年11月28日10时至结束在浙江省象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 ,户名:浙江省象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象山县石 (略) 57号601室的房地产及附属用房。
(一)拍卖对象财产范围
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1、名称:*** (略) 象山县石 (略) 57号601室住宅房地产。
2、坐落: (略) 象山县石 (略) 57号601室。
3、规模:房屋建筑面积111.76平方米。
4、用途:住宅。
5、权属状况
不动产权证登记状况表
权证号 | 浙(2023)象山县不动产权第*号 | |||
权利人 | ***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
不动产坐落 | 石 (略) 57号601室 | |||
权利性质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29.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11.76平方米 | |||
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76年09月01日止 | |||
权利其他状况 | 土地使用权面积:29.60平方米,其中独用土地面积0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29.60平方米 | |||
附记 | ||||
附属用房一间,位于 (略) 57号1层,户号102A,建筑面积7.40平方米。 | ||||
序号 | 房屋用途 | 建筑面积 | 专有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
1 | 住宅 | 111.76平方米 | 105.28平方米 | 6.48平方米 |
另根据不动产登记情况证明:拍卖对象有抵押、有查封情况。
(三)土地基本状况
1、四至状况:东 (略) ,南邻渔丰街, (略) , (略) 。
2、面积及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29.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3、形状:规则。
4、使用权取得方式及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76年09月01日止。
5、土地开发程度:已开发完成,达到“六通一平”。
(四)建筑物基本状况
根据实地查勘,拍卖对象位于象山县石 (略) 57号601室,所在单元一梯二户,建成年份1994年,砖混结构,所在楼幢总层数6层,拍卖对象位于第6层,朝向部位南东,建筑面积111.76平方米,房屋质量一般,维护状况一般。该住宅用房平面结构规则,通风采光良好,水电卫齐全,层高约2.9米,室 (略) 为四室二厅一厨一卫,装修明细如下表:
装修部位 | 装修情况 |
南卧连阳 | 卧室地板,墙纸,吊顶,大橱;阳台地砖,墙面砖 |
南卧 | 地板,墙纸,吊顶,大橱 |
东卧 | 地板,墙纸,顶墙纸 |
北卧 | 地板,墙纸,工艺顶 |
客厅 | 花岗石,墙纸护壁,工艺顶 |
餐厅 | 地砖,墙纸,工艺顶 |
厨房 | 地砖,吊顶,花岗石下柜 |
卫 | 地砖,墙面砖,吊顶,带洗脸盆、马桶、浴缸 |
拍卖对象另有附属用房1间,拍卖对象于价 (略) 于空置状态。
起拍价:43.*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竞买条件的所有主体(具体咨询拍品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变卖的,须在竞买开始 (略) 信息技术科办理委托 (略) 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7日15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定于12月6日(15:30-16:00)安排看样。请提前致电400-*进行看样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看样,过时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0574-*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拍”自助预约。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本次变卖适用线上报名, (略) 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起拍价即为变卖保留价。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等,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 (略) 提出申请, (略) 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户名:象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象山支行,账号:*3893),并在缴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纸质材料)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浙江省象 (略) (略) 大厅101办公室(地址: (略) 象山县丹东街 (略) 525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略) 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略) 拍技术咨询电话:0574-*。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74-*(励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7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象山县丹东街 (略) 525号。
网址:http://**。
浙江省象 (略)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