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的开发区猴嘴消防站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工程测量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开发区猴嘴消防站项目工程测绘
(2)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3)建设规模:开发区猴嘴消防站新建工程,该项目位于先锋路与跃湖路交叉口西南侧,占地约4200平方,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800万元。
(4)招标范围:用地勘测定界、不动产测绘、控制测量、地形测量、高程测量、建筑物放验线、规划竣工测量、建筑主体沉降观测等。
(5)服务周期:伴随施工周期,具体根据施工进度进行,满足工程进展要求。
(6)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7)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所有测绘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国家、 (略) (略) 关于法人委托测绘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测绘数据准确、真实。
(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7万元,超过此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具有: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
3.5、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测绘师;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测量项目业绩,其中勘测定界相关业绩须通过国土资源局审核通过。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0、其他条件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 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略) 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613室(江苏 (略) )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现金)
4、其他相关事项: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①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前来报名。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投标的代理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 于工
联系电话:0518-*
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 (略) 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613室
代理机构邮编:*
代理机构联系人:解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