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略) 社区购物中心一层部分房屋为清华大学资产,学校拟对本房屋以公开招租方式进行出租。项目情况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简介 清 (略) 社区购物中心一层部分房屋位于清 (略) 商 (略) ,临街商铺,交通便利,居住人员较为集中,建筑面积1655.55平方米,根据周边需求,特将该房 (略) 用房进行公开招租。 二、出租房屋信息及业务范围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出租房屋名称 楼层 建筑面积/m2 招租底价/(元m2/天) (略) 社区购物中心 1618 (略) 社区购物中心一层部分房屋 1 1655.55 3.70 业务范围: (略) 且类别包括预包装食品、副食品、食用农产品、肉产品、水产品、主食类、日用百货、文体用品等,生鲜品类占比50%及以上,可包含服务档口,且档口占 (略) 总面积的15%。 备注:报价低于底价者不能进入评审环节。 三、报名条件 1. 具有相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现有正在经营的两年以上校园1000平米 (略) 门店的企业均可报名,经营 (略) 不少于10家。 2.仅接受主营业务为上述目标业态的企业进行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介代理应租。 3.如有联营档口服务需提供相关经营方案及资质,待#方及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设立。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上级部门及学校管理、监督、检查。 6. 经营过程中,保持环境整洁、干净、优雅,严禁经营一切吵闹、污染、低俗和非法的项目。 7. 要求经营数据等信息与#方实时共享。 8. 租借方对本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方案须报清华大学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不得影响消防设施。所有针对本房屋环境和条件进行的改造产生的费用由租借方负担,学校不对本房屋做任何投入。 9.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与经营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10. 同意按《清华大学公有房屋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与学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交纳房租与履约保证金。同时,按有关部门规定自行交纳物业、供暖、水、电等费用。 11. 本房屋无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为至少押二(月)付六(月)。 12. 本房屋不允许转租转借。 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提交资料及要求(所有数据以报名截止日期前的情况为准)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复印件(报名时核查原件)。经办人在投标主体企业内职务证明(含社保证明等)。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企业出具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情况的承诺书。 4. 印刷版(纸质版)企业介绍,内容至少包含实缴资本情况、社保缴纳人数情况、已经营年限、管理制度(如保持商品新鲜度的措施及制度、服务规范管理制度、场内环境卫生及商品陈列规范管理制度)等,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5. 本房屋经营方案,包含不限于经营内容、意向租金标准,拟销售品类及价格,各类节日优惠活动安排等。 注:以上证书、批件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用于备案。提交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文件5份,纸质版资料请装订在一起,电子版须与纸质版装入一个密封信袋内,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单位将对所有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资质、经营内容、设计方案等因素遴选承租单位。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报名单位须审慎对待报名材料,所有材料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如发现有造假行为,则该单位将被加入黑名单,学校将保留追偿的权利。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4-12-17――2024-12-30 现场勘查时间:2024-12-19 报名地点:清 (略) (略) 联系人:芦老师 联系电话:# (略) 清华大学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7日更新时间:2024-12-19 10:41
浏览次数:40 清华大学照澜院社区购物中心一层部分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单位: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