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山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一)规划名称: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山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二)规划期限:2022-2035年
(三)规划范围及面积:北起火山大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附近,西至银 (略) 金峰互通附近,东至西溪河、长乐街沿线,南至遂 (略) 北侧,总规划面积约 14.17平方公里。
(四)产业定位:
1.以综合交通枢纽为优势,紧抓空港经济区区域先机,积极发展商贸物流和电商物流,建设区域性多功能物流配套服务中心和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区。
2. (略) 场为载体, (略) 场提档升级,发展商贸金融、会展博览、特色旅游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配套发展综合居住、特色餐饮、教育、医疗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商品、要素、人才、文化、信息集聚的广安中央商务区。
3.把新型工业化作为主引擎,积极引入先进企业,加快信息技术、清洁新能源、数字经济产业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4.枣山园区是未来面向区域先进制造的重要地区,结合重大基础设施布局二类工业,大力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成套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
二、规划实施单位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唐协兵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单位地址: (略) 广安区站前大道东段163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中辰全 (略)
联系人:孙遥
联系电话:*
四、主要工作内容及程序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总则、园区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规划概述与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对策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管理及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困难与不确定性、评价结论。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居住或工作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您是否知道/了解本项规划;
(二)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区域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三)您认为本规划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四)您对该规划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次规划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一)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三)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山园区建设环保局
-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