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2〕39号)等文件精神,及江西省2024年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要点要求,减轻群众医药负担,我市牵头开展氯化 (略) 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成立了包括南昌、九江、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共 (略) 的氯化 (略) 级采购联盟,并起草了《氯化 (略) 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8月13日前书面反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方靓琦 0791-*
邮 ?箱:*@*63.com
附件:氯化 (略) 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氯化 (略) 级联盟集中带量方案
氯化 (略) 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普通附件: | 【征求意见稿】氯化 (略) 级联盟集中带量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