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提高锦屏县隆里古城景区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锦屏县隆里古城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起草了《锦屏县隆里古城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9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 系 人:李迪迪;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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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锦屏县隆里古镇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锦屏县隆里古镇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锦屏县隆里古城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doc
锦屏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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