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日-4月30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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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日期 | 批复文号及链接 |
1 | 江 (略) 年产5000吨中式糕点项目 | 2024/4/8 | |
2 | 江 (略) 年产*只拉丝模具项目 | 2024/4/16 | |
3 | 江西 (略) 4#上引炉节能改造项目 | 2024/4/16 | |
4 | 江西 (略) 江西贵溪智能硬件制造数字化中心项目 | 2024/4/17 | |
5 | (略) (略) 年产*吨机制砂*吨石英粉砂项目 | 2024/4/23 | |
6 | 江西 (略) 年产*万只LED灯项目 | 2024/4/24 | |
7 | 江西 (略) 实验室项目 | 2024/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