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2024年4月10日至4月29日 (略)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督察进驻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90-*,10:00—22:00)和专门邮政信箱(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A020号邮政信箱,邮政编码:*)。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进驻期间主要公开受 (略) 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 (略) 及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