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租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阜新银 (略) 支行变更为: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2日15时0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 (略) (略) (http://**)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除须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之外,还 (略)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 (略) 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 (略)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备份电子文件的存储采用U盘的方式递交可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间自解密开始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6、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 (略) (略) (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矿工大街23号
联系方式: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7号
联系方式:0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明
电 话: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