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7日(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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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附件 |
1 | 巴楚县红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喀什地区 | 喀什水务发展(集团) (略) | 新疆兵 (略) (略) | 巴楚县红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公众参与说明 巴楚县红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公示稿 |
2 | 喀什噶尔河流域木华里库山河输水总干渠护岸工程 | 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 新疆辰光 (略) | |
3 | 克拉苏气田博孜9区块开发方案 | 阿克苏地区 | 中国石 (略) (略) | 新疆天合 (略) | 克拉苏气田博孜9区块开发方案公示稿 克拉苏气田博孜9区块开发方案公众参与说明 |
4 | 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 喀什地区 | (略) | 新疆 (略) | 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 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公示稿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