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老年人养护中心(宁化县福利中心二期)已由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宁化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宁化县民政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城 (略) 桐子排;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总投资额3481.*元,建设3栋7层楼的房屋建筑,总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包括1#楼7层4560.96平方米,2#楼7层4728.43平方米,3#楼7层4354.05平方米,4#楼1层472.21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老年人养护中心(宁化县福利中心二期)的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中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面积3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3.7.3.7.1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3.7.2、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 (略) 政工程、公路( (略) )、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3.7.3、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3.7.4、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3.7.5、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 (略) 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 (略) (略) (略) 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3.7.3.7.1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3.7.2、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宁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 (略) 政工程、公路( (略) )、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3.7.3、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3.7.4、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3.7.5、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 (略) 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 (略) (略) (略) 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4日 08:30:00至2022年11月18日 18:00:0 (略) 公共 (略)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8: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 (略) 出具的电子担 (略) 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6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宁化县民政局
地址: (略) 宁化 (略) 133号财富源大厦6-7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 (略)
地址:宁化县翠 (略) 1号8幢102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小刘
(略) 名称: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12-*、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化 (略) 万星广场1号楼三层
联系电话:0598-*
(略) 名称: (略)
地址:宁化 (略) 万星广场1号楼三层
联系电话: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