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宕昌县集祥旅游 (略) 100%股权 | ||
标的编号 | N0118GQ* | 产权子类型 | 股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9-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17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宕昌县集祥旅游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宕昌县城关镇东苑宾馆对面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董彦平 | ||||||||||
成立时间 | 2014/12/29 | 注册资本+币种 | 12,*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4C | 所属行业 | 餐饮业 | ||||||||||
经营范围 | 旅游开发、旅游产品零售;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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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宕昌县集祥旅游 (略) 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金*。现期正在筹建的项目为:宕昌县羌藏文化博览园建设项目,项目基地位于宕昌县官鹅沟5A级国家旅游景区入口处,总规划用地约96亩(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两份,分别为:宕国用(2017)第96号、宕国用(2017)第97号,面积分别为*.34㎡、*㎡),共分为三期工程,涵盖生态文化园、游客接待中心、酒店、演艺中心、办公楼等工程,计划建设为集羌藏民俗文化、红色文化展示体验于一体,兼备博物、收藏、展示、研究、推广、教育、交流、休闲、娱乐等多功能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大型商业集聚区。目前,项目一期所含酒店(含家庭式宾馆)及商业街主体工程已完成,建筑面积共*.74平方米。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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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000%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会决议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宕昌县集祥旅游 (略) 名下不动产均已抵押;注册资本未完成实缴。 |
交易 | 转让底价(元) | 120,*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线下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携带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企业及相关资产,并对可能存在的及潜在的瑕疵、风险等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了解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等内容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本次产权转让涉及标的企业相关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自行登录甘 (略) 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上传资格文件等报名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签署《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交的全部报名材料。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甘交所集团会同转让方对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按时足额交纳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全部报名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时足额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地及设备,意向受让方应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让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进行转让,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及相关材料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及口头介绍等)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保证。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误差或未披露事项、尽职调查不清等任何理由,逾期或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若二次挂牌的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的,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支付至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6.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标的企业现存所有债权债务、已签订的全部经济合同、以及其它应当继续承担或履行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它经济和法律责任。 7.成交后,转让方未完成的出资义务需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转让方出资义务,若受让方在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未履行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8.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9.《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且受让方结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股权交割及管理权移交。 10.转让标的交易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1.交易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损益不改变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及交易价格。 12.《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交易双方未能履行合同相关责任义务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13.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
交易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以现场实际踏勘情况为准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10月17日17时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金额人民币*仟万元整(¥20,*),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转让标的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服务费及部分交易价款。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约定收取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张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 (略) 87号中广大厦9楼 | |
其 他 | 甘 (略) 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