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2023年度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田间工程)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垫江发改委发[2023]2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建设资金来自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垫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曹回、永安、五洞、永平。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涉及土地整理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及其他工程。(1)土地整理工程:水田整治4000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提灌站6座,新建集水池2座,新建蓄水池6座,供水管3222m,干管8782m,分干管6740m,支管9108m,FTB给水栓套装398个,闸阀井(φ200)14个,闸阀井(φ160)12个,闸阀井(φ90)37个,穿硬化路315m,1.2*1.2沟带路1389m,放水井69套,人行桥28座,机械桥1座,便民池2座,寸板139处,涵洞3座,维修1.5*1.2排水沟1407m,0.5*1.0排水沟2107m,寸板(0.5*1.0排水沟)212处,0.5*1.0盖板沟283m,0.5*0.8排水沟906m,寸板(0.5*0.8排水沟)92处,0.3*0.4排水沟112m。(3)田间道路工程:硬化3.0m宽机耕道3050m,改建3.0m宽机耕道459m,过机耕道涵管35m。(4)其他工程:晒坝11269m2,混凝土田埂14096m,混凝土堡坎122m,围墙80m。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5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 代理机构: | 四川中和盛世 (略) |
地址: | 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4楼 | 地址: |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2栋5层502号 |
联系人: | 黎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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