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E *** 7001
绍兴市柯桥区海塘安澜工程经浙发改项字[2022]192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Ⅰ等,海塘、滨海闸建筑物级别为1级,设计潮水标准为300年一遇,建设地址位于绍兴市柯桥区,计划于2025年建成。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柯桥区 (略) ,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外,省财政将按核定投资的 50%及分类分档系数给予补助,其余由柯桥区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柯桥区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翔实 (略)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1)海塘工程。提标加固海塘 5.85 千米,新建 14 座 *** 坝;(2)水闸工程。提标加固滨海排涝闸及盘头,挡潮闸净宽 3 孔×8m;(3)其他配套工程。改造海塘生态节点 *** 平方米、 (略) 1座 (略) 、提标加固二线海塘等。工程等别为Ⅰ等,海塘、滨海闸建筑物级别为1级,设计潮水标准为300年一遇。
本次招标范围的招标内容:绍兴市柯桥区海塘安澜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具体包括①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施工图审查并修改完善、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内容;②工程采购,包 (略) 有材料、设备的采购等;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景观融合提升工程等;④工程施工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本次招标?概算投资 *** .73万元,釆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同时具有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 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 *** 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R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需由承担水利工程设计任务或水利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联合体各 (略) 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④不允许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水利工程设计、水利工程施工等两项工作任务中的同一项。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R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R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及其法定 (略)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下列①、②、③项业绩之一:
①自 2017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个合同设计 (略) 分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防潮(洪)标准10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堤)工程的设计工作。工程设计工作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投标人类似设计业绩可为单独的设计项目、可为包含工程设计工作内容的勘察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②自 2017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防潮(洪)标准10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堤)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工作(工程总承包工作指单独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的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的施工业绩)。
③自 2017年1月1日[含,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防潮(洪)标准10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堤)工程的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上述①、②、③项业绩需同时提供a 中标通知书,b合同;其中③项业绩证明材料除a 中标通知书,b合同外还需提供c 项目法人 (略) 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时间、金额及防潮(洪)标准以合同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载明的信息【时间信息、金额、防潮(洪)标准信息】不一致时,③项业绩(除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外)按 c、b、a的解释顺序为准;①、②项业绩按b、a的解释顺序为准。
备注:1)除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分包业绩外,其余分包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如提供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分包业绩时,业绩证明材料除提供a 对应的总包中标通知书,b分包合同外,还需提供c对应的总包合同(金额以总包合同金额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
2)如投标人提供联合体方式参与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工作任务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或其一相匹配。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2. ?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还应满足以下列业绩①、②、③之一:
①自2017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设计 (略) 分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防潮(洪)标准10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堤)工程的设计工作。工程设计工作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项目负责人类似设计业绩可为单独的设计项目、可为包含工程设计工作内容的勘察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②自2017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防潮(洪)标准10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堤)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工作。
③自2017年1月1日[含,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防潮(洪)标准10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堤)工程的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上述①、②、③项业绩需同时提供a 中标通知书,b合同;其中③项业绩证明材料除a 中标通知书,b合同外还需提供c 项目法人 (略) 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时间、人员身份、金额及防潮(洪)标准以合同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载明的信息【时间信息、金额、防潮(洪)标准信息】不一致时,③项业绩(除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外)按 c、b、a的解释顺序为准;①、②项业绩按b、a的解释顺序为准。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建质[2008] (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水利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及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委托代理人如为承担水利施工工作单位委派的,则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并提供页面复制件。
7.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公开期限内限制 (略) 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较重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列入公开期限内的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
8.本项目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详见图纸附件;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单位及其咨询评估单位均可以参与投标。
9.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 *** ,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公 (略) 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 (略) 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 6 月 8 日至2022年 6 月 13 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 (略) (以下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new.zmc *** )”,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 (略) 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 6 月 14 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2年 6 月 20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 (略) 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 )。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 *** 。
4.开标地址: (略) (略) 浙江省公 (略) 。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 (略)
地址:绍兴市 (略) 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13楼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 (略)
地址:绍兴市越 (略) 692号
联系人:蒋红
联系电话:0575- *** , ***
2022年 6 月 14 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下载@ @补充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