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审管社许〔2023〕140号
忻州中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递交的《民办职业学校办学许可证申请》及自愿作出符合办学条件的承诺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函〔2021〕675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发〔2021〕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审阅了你单位的申请资料,结合申请人作出的承诺,认为你单位符合申报条件,同意设立忻州中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学校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学校名称:忻州中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地 址: (略) 忻州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汾源街以北翠峰路以东太忻数据流量谷
法定代表人:宋金龙
二、工 种:消防设施操作员、保安员
三、有效期限
本次批准有效期限为三年,时间从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
学校设立后,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大纲,确保培训质量,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并自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