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内蒙古 (略) 年产5万吨生物有机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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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1 | 内蒙古 (略) 年产5万吨生物有机肥建设项目 | (略) 临河区狼山农场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绿田 (略) | 项目位 (略) 临河区狼山农场区域内,在内蒙古 (略) 在建的年产8000吨戊糖生产项目区内的空地,新建内蒙古 (略) 年产5万吨生物有机肥建设项目。中心坐标为:107°37′23.45,41°8′18.63″。总用地面积6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发酵车间面积为1200m2;新建1座生物有机肥生产车间面积1800m2,内置2条生产线;新建1座成品车间面积为800m2,均为单层全封闭钢结构。并购置相关的生产设备。其余公辅设施依托内蒙古 (略) 年产8000吨戊糖生产项目已建成的工程设施。依托内蒙古 (略) 的供暖设施。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的8.7%。 |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粉尘、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2.发酵车间为全封闭车间,在顶部设置整体式集气系统,收集后的恶臭气体引入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要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在粉碎机、筛分机、搅拌罐、包装机的进出料口和设备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分别进入各工序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合并经1根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内蒙古 (略) 已建成的防渗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4.选购低噪声设备,要设置在厂房内,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于库房内固定区域,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除尘灰和沉降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环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专人运往附近垃圾转运站处理。 四、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国家相关规定,建成投入运行后,要自主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