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高中部分宿舍楼工程前期三通一平项目已 (略) (略) 发 (略) 以长发改基[2024]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校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K值为5%,发包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高中部分宿舍楼工程前期三通一平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 12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 (略) 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小写:¥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 (略) 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第20.7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人民 (略) 站和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
地址: (略) (略) 江田镇上杭顶84号
电话: # ,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略) 首 (略) 5 (略) 广场1#楼618,邮编:#
电话:# 联系人:陈工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高中部分宿舍楼工程前期三通一平项目已 (略) (略) 发 (略) 以长发改基[2024]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校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K值为5%,发包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高中部分宿舍楼工程前期三通一平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 12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 (略) 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小写:¥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 (略) 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第20.7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人民 (略) 站和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
地址: (略) (略) 江田镇上杭顶84号
电话: # ,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略) 首 (略) 5 (略) 广场1#楼618,邮编:#
电话:# 联系人:陈工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