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年产8.5万颗义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1 (略) 对年产8.5万颗义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诉讼。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赣州市贺兰山路8号赣州市章 (略) 综合协调股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年产8.5万颗义齿项目 | 赣市章环评字〔 * 〕3号 | * 年1月26日 |
???????????????????????赣州市章 (略)
????????????????????????? * 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