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澄海区碧水 (略) 莱芜外海域养殖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 (略) 澄海区碧水 (略) 莱芜外海域养殖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澄海区泰然路,邮编:*
联系电话:0754-*7
传真:0754-*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澄海区碧水 (略) 莱芜外海域养殖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澄海区碧水 (略) |
建设地点: | 澄海区莱芜半岛东南侧4公里外海域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澄海区莱芜半岛东南侧4公里外海域,用海面积为47.5084公顷,整体呈三角形布置,拟开展筏式开放式养殖,吊蚝高度为2m,年养殖量约420t,养殖区内不设生活平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 一、项目对外环境影响 1、废水:船舶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船舶上的生活污水收集设施收集上岸后,由吸粪车拉运至集中污水处理点进行后续处理,不直接排放入海;禁止直接向沿海海域排放油类污染物,船舶含油污水委托有能力接受单位进行处理。 2、废气:加强船舶的维修、保养,保持良好状态,减少废气排放。 3、噪声:船舶噪声影响主要集中在船舶周边海域,项目附近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其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收集上岸后由*域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倒笼废物,可作为海参饲料外卖处置;废弃网笼、绳子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 (略)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