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第一次)
根据 (略) (略) 裁定批准的《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略) 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2月10日10时至2025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对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略) ”)名下的1宗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处置单位: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 (略) 名下的1宗位于 (略) 方 (略) 南段71-141号的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以下统称“拍卖标的”,拍卖标的范围及详情详见附件一:《拍卖标的明细情况表》)。根据 (略) (略) 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上述土地、地上房屋建筑物合并为一个资产包,进行整 (略) 置。
瑕疵说明:据管理人目前掌握的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或风险。在此,管理人提示意向竞买人应特别关注。本次拍卖系按现状交付,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联系管理人报名并前往拍卖标的现场实地看样,以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所有现状及瑕疵,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及自愿接受,责任自负。
1. 抵押情况:拍卖标的均已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为长城 (略) 成都分行。
2. 查封情况: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已向拍卖标 (略) 书面申请解除查封,根据管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显示,截至2024年7月2日,拍卖标的存在1项被查封的记录,但该项查封期限已届满。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该项查封期限已届满的记录,未来在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时,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自行解除。
3. 租赁情况:据管理人调查,拍卖标的上现存在较多租赁关系。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现有租赁合同共10份,其中5份租赁合同为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最晚的租赁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8日;另外5份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该等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即可解除租赁关系。管理人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系带租约拍卖,拍卖成交且《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拍卖标的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应当遵守相应租赁合同的约定,概括承受租约项下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买受人应 (略) 理相应租赁关系,依法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4.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过户事宜,由买受人自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管理人将提供必要之配合。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拍卖标的涉及的物业、水、电、煤气、卫生费、燃气、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5.关于拍卖标的权属证书:管理人未接管到拍卖标的的权属证书原件,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申办。
6.其他未尽事宜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自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价格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略) 实质合并重整涉及资产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拍卖标的的评估价值共计为66,(略)元,本次拍卖起拍价:66,(略),保证金:7,(略),增价幅度:(略)/次。
三、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本次拍卖全程接受 (略) (略) 的监督。
2.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等管理人在 (略) 公开发布的全部拍卖文件,详细了解该等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文件的相关要求,充分调查、了解拍卖标的的有关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请理性参拍。
3.本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卖标的价值的最终依据,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联系管理人报名并前往拍卖标的现场实地看样,以充分了解、核实拍卖标的实际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过户事宜,由买受人自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管理人将提供必要之配合。
5.据管理人调查,拍卖标的上现存较多租赁关系。管理人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系带租约拍卖,拍卖成交且《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买受人应当遵守相应租赁合同的约定,概括承受租约项下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若解除租赁合同,应当遵守租约规定的条件、方式、程序等相关条款。买受人应 (略) 理相应租赁关系,依法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鉴于本次系带租约拍卖,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联系管理人报名并前往拍卖标的现场实地看样。管理人将在意向竞买人报名并实地看样后,向其提 (略) 移交的租赁合同、租户信息统计表等涉及拍卖标的租赁情况的材料以供查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 (略) 理相应租赁关系,依法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意向竞买人未实地看样或未向管理人要求查阅租赁合同等租赁材料而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含租赁情况)、各类瑕疵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关于拍卖标的权属过户事宜,管理人提示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请务必自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主管部门了解、核实当地对相关房地产受让人资质的政策要求和规定,自行确认自身参与拍卖的相关资格和条件,以免因不符合相关资质要求或政策规定,造成资产权属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后果。对因竞买人自身资质因素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导致拍卖无效管理人需要重新挂拍资产的,竞买人应向管理人承担因重新挂拍拍卖标的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对因行政、司法等主管部门内部审批、审查程序等因素导致迟延过户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管理人特别说明,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只能过户给报名参与竞价并成功竞得资产的买受人。若买受人提出将拍卖标的径行过户至其指定的其他主体的,管理人概不接受并概不参与、协助相关事宜。
四、咨询、展示看样
1.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1个工作日止,每日9:30-11:30,14:30-17:00。(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咨询期间一切答复内容,仅供咨询人参考,拍卖标的详情以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咨询具体事宜(联系人: (略) 管理人;联系方式:(略))。
2.展示看样:鉴于本次系带租约拍卖,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联系管理人报名并前往拍卖标的现场实地看样。管理人将在意向竞买人报名并实地看样后,向其提 (略) 移交的租赁合同、租户信息统计表等涉及拍卖标的租赁情况的材料以供查阅。意向竞买人未实地看样或未向管理人要求查阅租赁合同等租赁材料而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含租赁情况)、各类瑕疵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解、核实。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相应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竞买人未在京东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行为。
3.竞买人是否符合各项过户、登记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解确认,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负责案件审 (略) 、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5.因 (略) 竞价无法注册联名用户,如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联名竞买的各方需在拍卖开始前7个工作日到 (略) 办理联名竞买手续和委托竞价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
1.任何竞买人认为其属于优先购买权人的,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如与其他竞买人出价相同且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竞价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本次保留价即为本次的起拍价,即66,(略)。每次增价幅度为(略)/次。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交易的税金、财产过户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最终以主管部门提供的应纳税(费)额为准)原则上均由买受人概括承担,但根据相关税收规则及收费标准确需由出卖人缴付的,则相应支出作为破产费用 (略) 财产予以支付。
2.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拍卖标的涉及的物业、水、电、煤气、卫生费、燃气、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管理人将提供必要之配合。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过户和使用的税费、物业费、水、电、卫生费、煤气、燃气、网络等历史欠费,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该等费用系因继续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略) 破产程序中,依法列为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若该等费用系破产债权的,债权人 (略) 裁定确认后,将 (略) 破产程序中依法清偿;除前述费用外,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由买受人概括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3. 拍卖成交后, (略) 将向买受人收取一定的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拍卖标的成交价的0.5%且单个标的资产包的最高技术服务收费不超过(略)元。该等费用由买受人在标的物成交价之外另行交纳。
4.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依据本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十、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略)8660;开户行:中国 (略) 什邡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3)川0682破1号;款项性质: (略) 商业街竞买价款”。逾期缴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能全额支付成交价余款的,则为悔拍。买受人以上述方式等任何形式悔拍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重新组织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因悔拍造成其他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有权通过诉讼等方式予以追索。
十一、移交与过户
1.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与管理人办理资产现场交割手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资产交割确认书》并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视为管理人已向买受人移交标的物。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 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次月起,买受人有权收取拍卖标的所产生的租金。此前的租金,由管理人按照相关租赁合同收取。
3. 拍卖成交且《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买受人应当遵守相应租赁合同的约定,概括承受租约项下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若解除租赁合同,应当遵守租约规定的条件、方式、程序等相关条款。买受人应 (略) 理相应租赁关系,依法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上述拍卖成交确认手续的,买受人应自其逾期办理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
5. 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和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时间、费用,以及过户后实际开发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请买受人在竞买前,通过实地看样、咨询有关部门等方式自行判断相关风险,并应切实满足相关条件和要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以及买受人资质条件等导致不能或者迟延办理过户手续等后果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 管理人特别说明,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只能过户给报名参与竞价并成功竞得资产的买受人。若买受人提出将拍卖标的径行过户至其指定的其他主体的,管理人概不接受并概不参与、协助相关事宜。
十二、特别说明
1. 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现状及其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信息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不得以标的物瑕疵为由主张竞价无效,亦不得以此为由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2. 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但不限 (略) 的债权人参与竞拍的,视同普通竞拍人,应当缴纳拍卖保证金。如竞拍成功,应当向管理人实际支付拍卖价款,不得直接抵销 (略) 的债权。
3. 竞买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 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音视频、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或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拍卖的建议。
5.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略)
京东技术咨询:(略)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拍卖标的明细情况表
拍卖标的详情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权证编号 | 建筑物情况 | 使用权期限 | 房屋具体位置 | 建筑面积(㎡) | 评估价值(元) | 抵押信息 | ||
规划用途 | 房屋坐落 | 结构 | |||||||
1 | (略) | 商业、金融、信息 | (略) 方 (略) 南段71-141号宏达商业街 | 钢筋、混凝土 | 1900年1月1日至2049年5月24日 | 1#楼A栋1-1-1# | 533.99 | 4,(略) | 抵押权人:长城 (略) 成都分行 |
2 | 1#楼A栋1-3-1# | 897.59 | 3,(略) | ||||||
3 | 1#楼A栋1-4-1# | 406.58 | 1,(略) | ||||||
4 | 1#楼B栋2-4-1# | 135.31 | (略) | ||||||
5 | 1#楼B栋2-1-1# | 772.97 | 6,(略) | ||||||
6 | 1#楼B栋2-2-1# | 772.97 | 4,(略) | ||||||
7 | 1#楼B栋2-3-1# | 745.38 | 3,(略) | ||||||
8 | 1#楼A栋1-1-2# | 430.88 | 3,(略) | ||||||
9 | 1#楼A栋1-2-1# | 954.58 | 5,(略) | ||||||
10 | 2#楼A栋1-1-1# | 1055.76 | 7,(略) | ||||||
11 | 2#楼A栋1-2-1# | 1051.23 | 5,(略) | ||||||
12 | 2#楼A栋1-3-1# | 814.19 | 3,(略) | ||||||
13 | 2#楼A栋1-4-1# | 126.75 | (略) | ||||||
14 | 2#楼B栋2-1-1# | 1054.74 | 8,(略) | ||||||
15 | 2#楼B栋2-2-1# | 1050.24 | 5,(略) | ||||||
16 | 2#楼B栋2-3-1# | 812.63 | 3,(略) | ||||||
17 | 2#楼B栋2-4-1# | 125.74 | (略) | ||||||
18 | 2#楼B栋2-4-2# | 209.24 | (略) | ||||||
19 | 3#楼A栋1-1-1# | 1082.42 | 8,(略) | ||||||
20 | 3#楼A栋1-2-1# | 1044.49 | 5,(略) | ||||||
21 | 3#楼A栋1-3-1# | 135.19 | (略) | ||||||
22 | 3#楼B栋2-1-1# | 907.85 | 6,(略) | ||||||
23 | 3#楼B栋2-2-1# | 598.05 | 3,(略) | ||||||
24 | 3#楼B栋2-3-1# | 570.41 | 2,(略) | ||||||
宗地信息:该宗土地的批准用途商服用地,使用期限为40年,终止日期2049年5月24日。宗地面积7683.1平方米,建筑物3幢,分别:1幢1-4层套内建筑面积4931.21平米、共有分摊面积719.04平米、产权面积5650.25平米:2幢1-4层套内建筑面积5521.64平米、共有分摊面积778.88平米、产权面积6300.52平米:3幢1-3层套内建筑面积3714.92平米、共有分摊面积623.49平米、产权面积4338.41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