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
联系电话:0952-*
通讯地址:平罗县宝丰路37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略) 建设洗煤生产线及环保设施升级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宁夏回族自 (略) 平罗县宁夏国营前进农场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绿源 (略) |
建设项 目概况 | 项目 (略) 平罗县宁夏国营前进农场 (略) 现有厂区内,为改建项目。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N:38°52′7.458″,E:106°22′33.935″。项目主要建设6.5万m2精煤仓3座,1万m2原煤仓2座,1600m2车间2座;对原有2台12m2数控洗煤机进行改建,配套建设压滤、螺旋、喷淋等相关环保设施。总投资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38万元,占总投资48.6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措施:通过设置围挡、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建筑材料篷布遮盖、施工场地车辆出口设置冲洗平台等措施抑制扬尘;施工机械的尾气产生量小,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卸煤粉尘、原料储存及转运粉尘、道路运输扬尘以及食堂油烟等。措施:原煤、精洗煤和产品的存储、装卸、转运均在全封闭式储煤仓内进行,通过安装全自动喷淋设施和雾炮机、物料输送采用密闭廊道等措施抑制粉尘的产生;运输车辆加苫盖慢行,道路硬化定期洒水清扫,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油经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75%)处理,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规定要求。 废水:(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到场地洒水抑尘。 (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措施:生产废水经压滤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煤废水一级闭路循环;洗车废水经1座循环沉淀池(32m3)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后,暂时由吸粪车定期清 (略) 平罗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置。 噪声:(1)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运输车辆、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时产生的噪声。措施:选低噪声施工机械,控制施工噪声,缩短施工时间,提高工程施工效率。 (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跳汰洗煤机、压滤机、振动筛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的噪声。措施:优选低噪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布置在全封闭车间内;出入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厂房采取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1)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产生的少量废金属等外售废品回收站。 (2)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洗煤产生的煤矸石、煤泥尾渣、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和设备维修维护产生废润滑油。措施:煤矸石、煤泥尾渣暂存于全封闭库房内,外售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餐饮垃圾统一收集到专用的餐厨垃圾收集桶,定期交有餐厨垃圾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润滑油暂存于1座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对浓缩池、循环水池、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隔油池、洗煤车间、储煤库房等作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对厂区道路、办公生活区等作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对地面硬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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