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我局采购活动,现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年度采购代理机构合作意向,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按照互利共惠,平等自愿的原则,征集有意合作、业绩突出、资质过硬、人才齐备、口碑良好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合作单位。
二、征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并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为方便开展工作,招标代理机 (略) 辖区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地点和开标场所、独立档案存储场所或设备且开标监督室有完整能存储的监控设备,不得借用他人开标场所或与其它代理机构共用开标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在规定时限内将具备上述
条件的承诺书等相关资料提交我局。
6、其他条件:
(1)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征集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参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达成合作意愿后,经发现存在前述情况,立即解除合作关系。
(3)根据工作需要须有地质灾害、地质矿产等相关项目招标业绩。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提交资料要求
(一)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的书面声明(原件);
5、近3个月单位全体人员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6、具备条件的承诺书(原件);
7、与此次合作意向有关的其它资质证明文作(复印件)。(二)公司基本情况
介绍公司的注册资金、办公场所面积、开标场所情况、人员数量及构成,公司获得的荣誉等(文字介绍、图片彩页)。
(三)公司业绩
三年内代理采购项目招标业绩(证明材料为委托代理协议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四)招标代理方案
1、从项目实际出发提出具体方案,包括选派具有三年以上招标经验的人员开展工作,熟悉 (略) 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熟悉广元及朝天区相关情况,了解地质相关项目建设相关常识等;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近三年内所从事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等情况;
3、其他应当说明的内容。
(五)服务承诺
响应业主需求的时间,招标质疑投诉的受理、解决程序及处理的能力等。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报价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响应本次征集的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方案中明确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四、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7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征集人: (略) 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联系地址: (略) 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一段31号
联系人:饶先生
联系电话: 0839-*
五、备案资料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的备案资料需有清晰的目录,装订成册,提供两份。提供U盘电子版1份(电子版须为PDF格式及WORD文档)。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的备案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律不考虑委托合作。
六、最终结果 (略) 自然资源局官网,我局将及时在此网站上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