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计供应周期:标的物于12月20日起按计划分批进场 2、供货地点: (略) 柳林县 (略) 龙王庙以西六建工地 3、结算、计量方式:以实际供货量为结算依据 4、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支付已结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额的 70 % ,之后每月支付当月结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额的 70 %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增值税专用发票总结算金额的 100 %,余款 / %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 / 个月 ),质保期满后 /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验收标准:进场时首先进行外观检查并提供材料检测报告 6、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 7、供应商保供情况:无 8、特殊情况说明:供应商与 (略) 签署合同。 9、联系人:吴柏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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