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相关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并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单位: (略) 鸿 (略)
项目名称:新建聚酰亚胺薄膜生产项目
项目选址: (略) 尚湖镇练塘大道91号
(二)项目建设内容
(略) 鸿 (略) 位于 (略) (略) 尚湖镇练塘大道 91号。 (略) 鸿 (略) 拟投资1500 (略) 尚湖镇练塘大道91号租赁标准厂房建筑面积5002.57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新建聚酰亚胺薄膜生产项目,该项目预计年产聚酰亚胺薄膜700吨/年。本项 (略) (略) 备案(常行审投备〔2024〕106 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废气:本项 (略) 大小呼吸废气、溶解、搅拌、静置消泡、流涎烘干工段、亚胺化烘烤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氨、非(略)烷总烃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至三级冷凝+三级水喷淋+低温等离子净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 DA001排放;本项目调配、涂布、高温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至1套“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未被收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职工生活废水 (略) (略) 理厂(城西厂) (略) 理。
噪声:本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除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安装消声装置等措施外,还分别将其置于建筑物内,利用建筑隔声来减轻其对外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 (略) 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 (略) 置。本项目固废均得到 (略) 置和利用,实现零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风险:本项目生产过程存在一定环境风险,经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本项目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各类污染物均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江苏省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达标排放,因此,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2、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页链接:http://**(提取码:cw1b)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环评单位联系人联系。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页链接:http://**(提取码:cw1b)查阅本项目公众意见表,也可与环评单位联系人联系。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略) 鸿 (略)
单位地址: (略) 尚湖镇练塘大道91号
联系人:周昕茹
联系电话:(略)
环评单位名称: (略)
环评单位联系人:(略)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25-(略)
环评单位联系地址:南京汉中门大街56号建威大厦501室
联系电子邮箱:*@*26.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本次征求公众意见及公示开始时间为公示之日起,期限为10个工作日。